慧润康(北京)科贸有限公司
             
沃鸿医用防护口罩N95
慧润康(北京)科贸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批准文号:
吉械注准20202140051
产品标签:
“N95”“医用N95”
招商区域:
全国
产品卖点:
供临床医务人员在有创操作过程中佩戴,覆盖住使用者的口、级下颌,为防止病原体微生物、体液、颗粒物等的直接透过提供物理屏障。
器械类别:
一类医疗器械
产品详情

医用防护口罩N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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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拱形:13.5cm×12cmN95

折叠式:16.5cm×10.5cmN95


产品介绍

医用防护口罩由口罩体、口罩带和鼻夹制成。拱形医用防护口罩还具有海绵条。


适用范围

供医疗工作环境下,过滤空气中的颗粒物、阻隔飞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用。


产品特点


1、口罩基本要求:口罩应覆盖佩戴者的口鼻部,应有良好的面部密合性,表面不得有破洞、污渍,不应有呼气阀。

2、尺寸:拱形医用防护口罩的尺寸为13.5cm×12cm。折叠式医用防护口罩的尺寸为16.5cm×10.5cm(口罩折叠时测量的宽度为10.5cm)。允差值±5%。

3、鼻夹:口罩上应配有鼻夹。鼻夹应具有可调节性。

4、口罩带:口罩带应调节方便。应有足够强度固定口罩位置,每根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10N。

5、过滤效率:在气体流量为85L/min情况下,口罩对非油性颗粒过滤效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过滤效率等级

等级

过滤效率%

1

≥95

2

≥99

3

≥99.97

6、无菌:口罩应无菌。

7、环氧乙烷残留量:经环氧乙烷灭菌的口罩,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超过10μg/g。



注意事项


防护口罩

1、鼻夹明显一面为口罩正面。

2、使用前需仔细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包装破损严禁使用。

3、以无菌方式提供,采用环氧乙烷灭菌。

4、使用后请参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销毁处理。

5、本产品一次性使用,不得重复使用,产品开封后请尽快使用。

6、使用前应参见使用说明。



使用说明


1.  使用本产品前应首先注意包装、生产批号、失效年月。

2.  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前,佩戴者应阅读口罩的正确佩戴方法。

3.  佩戴前,佩戴者应洗净双手,避免手部接触口罩内侧,面向口罩无鼻夹的一面,使鼻夹位于口罩上方,并舒展开口罩的折叠部分。

4.  将远鼻夹端口罩带戴于颈上,再将近鼻夹端口罩带戴于头上。

5.  双手指尖向内按压鼻夹,从中间位置开始,分别向两侧移动和按压,根据鼻梁的形状塑造鼻夹,鼻夹部位应向上紧贴面部。口罩应罩住鼻、口及下巴。

6.  使用者应在使用前检查口罩带与口罩主体连接处有无断裂或裂纹,以确保口罩带拉力满足佩戴要求。

7.  进入工作区域之前需进行密合性检查。将双手完全盖住防护口罩,快速的呼气,若鼻夹附近有漏气应调整鼻夹,若漏气位于四周,应调整到不漏气为止,方可进入工作区域。

8.  一般情况下,每天应更换口罩,在病房建议四小时更换一次,口罩如有破损或口罩变形、弄湿或弄脏导致防护性能降低时应立即更换。

产品过滤效率符合GB 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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