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吸氧管使用说明书
产品注册证号: 京械注准20142560086
生产许可证号:京药监械生产许20020093 号
执行标准:YZB/京1498-2013
【规格型号】OT-MⅠ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吸氧时氧源与吸氧者之间的氧气直接输送或湿化后输送。
【产品的主要结构】
本产品由加湿通路(瓶盖、湿化器、导水芯、瓶体)或湿化器(湿化器上体、湿化体、湿化器下体)、湿化液、吸氧输送管路(气源接头、软管、安全阀(可选)、鼻塞)组成。
【使用说明】
l 打开包装,取出产品。
l OT-MⅠ型产品使用说明
1.加湿通路产品使用说明:
1) 确保氧气流量计处于关闭状态,将流量计插入设备带,拔除加湿通路进气口密封帽或撕下密封膜后,将加湿通路进气口插入流量计快插接头内,听到“咔”声并略用力向下拉动不脱离即为连接成功;
2) 拔下加湿通路出气口密封帽或撕下密封膜,接通氧气调至所需流量10秒钟后,将吸氧输送管路与加湿通路出气口连接,即可吸氧。
3) 卸载时,应确保流量计处于关闭状态,握持加湿通路的同时将快插接头压套上提即可取下产品。
2.湿化器产品使用说明:
1) 取出吸氧输送管路及湿化器,将吸氧输送管路与湿化器连接。
2) 将湿化器装在氧气瓶瓶阀上,开启氧气瓶瓶阀,即可吸氧。
【产品性能】
l 吸氧输送管路经环氧乙烷灭菌,应无菌。
l 吸氧输送管路经环氧乙烷灭菌后,环氧乙烷残留量不大于10μg/g;
l 加湿通路瓶体或湿化器内容物采用生产工艺生产处理后,细菌菌落总数≤100cfu/ml,真菌菌落总数≤100cfu/ml,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大肠埃希菌不得检出。
l 【注意事项】
l 包装内容物破损,加湿通路(或湿化器)漏液,零部件缺失、形变或连接部位分离,严禁使用。
l 加湿通路使用时严禁上提流量计快插接头压套,以免产品坠落。
l 加湿通路使用时应保持竖直,倾斜不得超过30度。
l 加湿通路内湿化液液面下降至最低液位线时须更换产品。
l 除急救必须外严禁向加湿通路瓶体内添加任何物质。
l 加湿通路瓶体无破损的情况下,瓶体因外部温湿度变化偶有水汽凝结,不影响氧气湿化。
l 除正常悬挂使用外,氧气流量计与加湿通路分开放置,以免倾倒致湿化液进入流量计内。
l 严禁挤压加湿通路瓶体,以免形变漏液。
l 加湿通路瓶体内湿化液浑浊、有异物时,严禁使用。
l 包装开启,立即使用。
l 本产品为“一次性使用”,禁止重复使用,用后请销毁。
l 吸氧输送管路经环氧乙烷灭菌,应无菌,如发现包装破损,严禁使用。
l 产品使用后,需按医疗机构对一次性使用医疗耗材的处理方法进行销毁。
l 使用前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并对包装标志、生产日期、灭菌有效期进行确认,并在灭菌有效期内使用。
【贮存条件】经包装后的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室内环境
【禁忌症】暂未发现
【生产日期】见喷码
【产品有效期】产品有效期为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