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俊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医用透明质酸钠护理软膏
西安俊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批准文号:
辽械注准20232140122
产品标签:
医用透明质酸钠护理软膏
招商区域:
全国
产品卖点:
适用于面部激光、光子嫩肤、果酸活肤术等微创术后皮肤以及无糜烂渗出的皮炎湿疹、敏感性皮肤、激素依赖性皮炎(除红肿,糜烂、渗出,合并感染以外)造成屏障受损皮肤的护理。
器械类别:
一类医疗器械
产品详情

【型    号】HA-Ⅰ型

【规    格】30g

【结构组成】该产品主要由多聚糖大分子聚合物透明质酸钠、丙烯酸(酯)类/丙烯酰胺共聚物、聚二甲基硅氧烷、 1,2-戊二醇、纯化水组成。

【主要性能】

   (1) 产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膏状物,无任何肉眼可见的异物;

   (2) 产品的平均装量不少于标示装量;

   (3)产品需氧菌总数应≤100cfu/g;霉菌和酵母菌总数应≤10cfu/g;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1g)。

   (4)其他指标详见产品技术要求。

【适用范围】适用于面部激光、光子嫩肤、果酸活肤术等微创术后皮肤以及无糜烂渗出的皮炎湿疹、敏感性皮肤、激素依赖性皮炎(除红肿,糜烂、渗出,合并感染以外)造成屏障受损皮肤的护理。

【使用方法】清洁患处皮肤,直接涂于患处,每日 2-3 次或遵医嘱。

【禁忌症】对外用透明质酸钠类有过敏史者禁用。

【注意事项、警示以及提示性内容】

   1.  本品极少发生过敏反应,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

   2.  对严重感染者,建议应先控制感染后再使用本品,或遵医嘱。

   3.  本品应在专业医生指导下使用。

   4.  使用前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有破损,禁止使用。

   5.  使用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在产品有效期内使用,超过有效期禁止使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若不慎入眼,请立即用清水彻底洗净。

   8.  使用时,若发生局部刺激或过敏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医师。

   9.  本品仅用于皮肤表面,外用品,忌口服。

   10. 本品不适用于慢性创面及无菌操作的非慢性创面的护理。

   11. 本品用于非慢性创面,连续使用不超过30天。

   12. 开封后建议2个月内使用完毕。

【储藏条件、方法】不超过30℃ , 避光、密封保存。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梁俊峰
公司名称:
西安俊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80号盛龙广场B区二单元2901-29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