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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的手术指征?
2017-02-14
   剖宫产是孕妇分娩的过程中,由于孕妇或胎儿的原因,无法使婴儿顺利地自然降生而由医生采取开刀手术取出胎儿的一种方法。其实这已经很清楚,施行剖宫产手术的前提是:孕妇不能自然分娩,胎儿宫内情况紧急不容孕妇自然分娩。
     从医学科学的要求来看,临床上对剖宫产有着严格的规定,比如,产妇年龄在35岁以上,身高150厘米以下,胎儿的头过大而产妇盆腔太小或
产道狭窄,造成产妇无法自然分娩,以及由于各种原因发生胎儿宫内紧急,等等,符合这些临床指征才可以考虑采取剖宫产取胎。
     同时,应该指出的是,剖宫产只能是一种应急措施,它对解决难产、保全胎儿和孕妇的生命是有效的。但其安全性也只是相对而言,对孕妇产后的身体健康,会带来弊端;因此,对剖宫产手术的选择,无论是医生还是孕妇本人及其家属,都必须慎重,不可随意。
    以下是剖宫产的手术指征: 剖腹产手术适用于孕妇不能经
阴道分娩,或阴道分娩危及孕妇或胎儿的安全时。
剖腹产手术的主要适应症如下:
(一)危及胎儿:
1、血氧含量降低; 2、胎儿心率过低或过高; 3、子宫异常:子宫过小、疤痕子宫或子宫畸形; 4、多胎妊; 5、子宫颈异常:宫颈口过松;孕妇患活动期
生殖器疱疹感染; 6、胎盘及脐带异常:前置胎盘;胎盘早剥; 7、发育异常
(二)危及孕妇:
1、头盆不称(胎儿头过大,不能通过骨盆); 2、产程过长(如
第二产程延长); 3、胎位不正:臀位、横位; 4、高龄产妇(年龄大于40岁) ;5、孕妇处于危急状态(妊娠毒血症先兆子痫,子痫,高血压)。